穹顶下,当务之急是淘汰劣质煤

2015-3-3 9:12:37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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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多数人都在周末的时候都观看的柴静的《穹顶之下》的视频。手机被刷屏,视频观看次数突破亿次,每个人都在讨论视频的内容,轻松抢得各个媒体头条。为什么会一个视频会有如此之高的关注程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都是活在“穹顶”下面的人。

的确,正如柴静说的那样:2013年36亿吨煤炭,其中3.8亿吨烧在了京津冀,3.8亿吨中有3亿吨烧在河北。散煤燃烧是主要的源头。中国城市四分之一的人是在烧散煤,他们烧的量只有20%,但这20%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硫跟所有的大电厂加起来一样多。柴静把传统高耗 能、高污染行业全部黑出了“翔”。但是也正如她说的那样,不要怪罪煤炭本身,是我们使用它太粗放了,没有干净的使用它,我们还是离不开它。

如此之高的煤炭产量、消费量,是由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自然资源禀赋所决定的。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煤炭需求日益增加,煤炭供给长期处于紧张或紧平衡状态。因此,煤炭行业相关领域投资也不断加大,资源开发乱象丛生。之前为了发展经济,给生态和环境留下的硬伤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为此,国家相关部委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已经开始着手限制劣质煤的使用和开采,不断加强洁净煤的开发与利用。

一、限制劣质煤使用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管控劣质煤和散煤使用。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第四章第12条 --- 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第6条 --- 商品煤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二)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种≤3%。

(三)其它指标 汞(Hgd)≤ 0.6μg/g,砷(Asd)≤ 80μg/g,磷(Pd)≤ 0.15%,氯(Cld)≤0.3%,氟(Fd)≤200μg/g。

第二章第7条 --- 在中国境内远距离运输(运距超过 600 公里)的商品煤除在满足第六条要求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褐煤

发热量(Qnet,ar)≥16.5MJ/kg,灰分(Ad)≤20%,硫分(St,d)≤1%。

(二)其它煤种

发热量(Qnet,ar)≥18MJ/kg,灰分(Ad)≤30%,硫分(St,d)≤2%。

第二章第9条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第3条 --- 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天津市减少1000万吨,河北省减少4000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煤炭消费减量目标,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限制劣质煤开采

同时,国家相关部委还出台了《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一系列政策措施管控煤炭生产,限制劣质煤开采。

《关于遏制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的通知》

第四章 --- 所有煤矿要按照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和承诺事项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煤矿年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的生产能力,月度原煤产量不得超过月均计划的110%;无月度计划的,月产量不得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的1/12。2014年上半年煤炭产量已超过登记公布生产能力50%的煤矿,下半年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年度煤矿不超能力生产。

《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

第四章 --- 各地不得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煤矿、9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矿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规模不得低于《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

第七章 --- 继续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9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煤矿,鼓励各地主动关闭灾害严重或扭亏无望矿井。

三、加强洁净煤的开发与利用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第四章第14条 ---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

《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

第三章第5条 --- 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

四、限制劣质煤对煤炭行业利大于弊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以往以投资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亟待转型,煤炭需求开始明显放缓、市场供给充足、库存高位,市场供给宽松或将成为常态。因此,煤炭行业自身也必须面临重大变革,必须下狠手控制煤炭供给,特别是劣质煤的生产。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原煤产量38.7亿吨,同比下降2.5%,消费量同比下降2.9%,煤炭消费增长速度已经开始放缓,控制煤炭市场供给初见成效。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也对煤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并提出煤炭消费“天花板”。受制于“天花板”,在使用煤炭过程中,劣质煤将会被行业和市场抛弃。按照褐煤消费量4-5亿吨计算,如果褐煤逐步退出国内煤炭市场,进口褐煤被全面限制,目前我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将根本改变。同时,受制于煤炭消费“天花板”,优质煤更受青睐,劣质煤所占份额也将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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