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受理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0-7-21 8:24:00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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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公布称,已于7月15日受理了“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30日(10个工作日)。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完成注册,其中,南山集团占股71%,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0%,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占股9%。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建设投资约1274亿元,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按照炼油、芳烃、乙烯一体化的加工方式进行设计,原油加工能力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年,配套建设下游化工装置。

项目设计加工原油为中东沙轻和科威特的混合原油,其中,沙特轻质原油加工量1000万吨/年,科威特原油加工量1000万吨/年。炼油部分加工原油2000万吨/年。项目实施后,每年可生产优质乙烯原料789.74万吨/年,汽煤柴249.73万吨/年,丙烯116.08万吨/年(全部送化工),苯 80.88万吨/年(其中 37.99 万吨送化工),邻二甲苯2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329.16万吨/年(含化工产),同时生产光亮油30.3万吨/年和白油料14.03万吨/年,及其他类白油料102.9万吨/年,以及副产气分碳四、硫黄等产品。新建化工部分生产各类产品25种。

环评文件称,裕龙岛炼化一体化有11大特点:炼化一体化优势;装置大型化;大规模采用加氢工艺;环保型渣油处理工艺;执行最严格排放标准;采用先进灵活的酸性气回收装置;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减少废水排放量;采用严格的废气治理措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减少 VOCs 排放;充分利用海水资源和再生水,减少新鲜水用量;上大压小,综合效益显著。

环评文件指出,山东是全国“地炼”第一大省,目前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1亿吨/年,占全国原油总加工能力的28%。其中,地方炼油产能1.3亿吨/年,占全国地炼总产能的70%,全国炼油产能的17%。与其他省市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相比,山东省“地炼”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差,产品结构单一,成品油比重大,化工品占比小,盈利能力不高,随着国内一批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陆续上马以及跨国能源巨头在我国布局,“地炼”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举步维艰,严重制约了全省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项目作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的典范,其建设将带动山东省 1.3 亿吨地炼产业整合,对于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炼化一体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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