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给化工行业带来的总体影响是积极的,有助于化企转型升级,实现生产经营更高效率、更好质量、更加安全。”受访的矿产和化工企业认为,在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千年大计的新时期,施行这一绿色税制是助推生态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税法有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税目进行了统一规范,兼顾多种不确定性或差异性,还通过规范授权方式,使地方有适度调节的灵活性。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制订适用税率机制,因地制宜优化产业发展战略,推进绿色发展。”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一位从事财税理论研究的学者强调。
新资源税法对磷矿石和盐这类化工原料的影响很直接。云南省税务局市级直属分局负责人表示,“将从量计税改为以从价计税为主更适合市场经济新形势,对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极为利好。比如磷矿石价格时常波动,从价计税就显得更为科学合理。此外滇黔川一带的磷矿石价格本身因运距等因素影响价格就有差别,因此对磷矿石主产省份的税率要兼顾平衡,这对同行业竞争也能起到适度调节作用。特别是价格波动幅度大的矿产资源,从价计征总体上对企业是最有利的。”
贵州一家磷矿的财务总监对此表示认同。“新资源税法符合矿企实情。像我们不同矿区的磷矿石品位、开采成本差异很大,我们会积极争取低品位磷矿石尽可能适用低税率。同时也建议政府部门通过差别税率对乱开采、无证开采的,实行惩罚性税率,从根本上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开采行为。”
盐企对新税法也有话说。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夏文生表示,新税法将从量计征方式调整为以价计征为主方式后,对企业天然卤水开采成本将有直接影响,对真空制盐成本影响更为突出,未来对卤水下游产品价格也将有波及。“总体而言,新资源税法将有助于企业确立生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技术进步做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通过衍生开发、延长产业链,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夏文生说。
“资源税法施行后,每立方米卤水纳税将由原来的2.5元增加到3.8元,会直接影响企业效益。预计经过一段时间的传递,增加的税费将或多或少地由氯碱等下游行业承担。对真空制盐来说,资源税将成为新增成本。”连云港工投控股集团副总经理朱天松的看法与夏文生比较一致。
对耗水巨大的化工企业而言,新税法除了对磷矿石和盐等原材料有直接影响,水资源税也是一项不小的开支。盐城新东方医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石德宝认为:“从表面上看,耗水量大的化工产品在征收水资源税后成本将大幅增加。但从深层次分析,资源税法不仅助推企业合理选择用水方式,更关键的还将助推企业的技术创新,可从源头引导企业节约用水、节能减排。”
业内人士同时还提醒,资源税法实施后务必要强化监督机制,毕竟在授权地方对低丰度油气田、三次采油、稠油和低品位及尾矿的论定方面,不排除有疏漏或因专业水平限制论定判断不精准,进而导致税源流失。建议通过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加大因人为违规造成税率论定不准、适用不合理案件的查处力度。此外还要鼓励同业公开效益指标,通过效益对比分析,发现违反税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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