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庆起执行

导读: 记者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制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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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制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规定》明确指出,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防止二次污染。
       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持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
  另外,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规定》要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饮料瓶、塑料勺、坏手机……废塑料在人们生活当中十分常见,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到底存在什么危害呢?专家表示,废塑料制品混在土壤中不断累积,会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其次,废塑料对动物生存构成威胁。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废塑料制品,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会导致动物死亡。去年青海湖畔有20户牧民共有近千只羊因此致死,经济损失约30多万元。羊喜欢吃塑料袋中夹裹着的油性残留物,却常常连塑料袋一起吃下去了,由于吃下的塑料袋长时间滞留胃中难以消化,这些羊的胃被挤满了,再也不能吃东西,最后只能被活活饿死。这样的事在动物园、牧区、农村、海洋中屡见不鲜。
  最后,废塑料随垃圾填埋不仅会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长期得不到恢复,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制品如果将其填埋,200年不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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