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超标事件”不能止于“控制企业法人”

导读: “血铅超标事件”不能止于“控制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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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厅9日晚通报了对德清县新市镇“血铅超标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这是一起企业恶意超标违法排污、环评单位评价严重失实、镇政府未实现搬迁承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敏感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不力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对涉事企业、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控制措施。(5月10日《新京报》)

不良企业恶意超标违法排污,使百姓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理应严惩。但显然,如果没有当地政府部门的默许甚至支持,排污企业不可能如此胆大妄为。既然“环评单位评价严重失实、镇政府未实现搬迁承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敏感性不强”,那么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也难辞其咎。

污染企业要利润,政府官员要政绩,于是勾结起来置百姓的健康于不顾,这样“猫鼠一窝”的情形发生过不止一起。害人的“老鼠”当然要打,不负责任的“猫”也不能放过。如果“猫”和“老鼠”沆瀣一气,其危害性比“老鼠”更大。在此次“血铅超标事件”中,环评单位和地方政府在其位不谋其政,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对事件的处理,绝不能止步于“控制企业法人”。

浙江省环保厅要求德清县政府尽快完成企业周边群众、企业员工的血铅检测工作,全面掌握血铅超标情况,妥善做好所有血铅超标群众的诊疗工作;在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卫生防护距离内村民搬迁到位之前,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把群众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先进行血铅检测和诊疗工作,这样的处置是及时得当的。但同时,有关部门不应该回避对地方官员的责任追究。是某些人的失职一手造成了污染事件,我们不能让他还装模作样出来处理善后。

资料显示,铅是已知毒性最大、累积性极强的重金属之一,长期蓄积于人体,严重危害神经、造血系统及消化系统。儿童由于代谢和发育方面的特点,对铅毒性特别敏感。国际消除儿童铅中毒联盟的专家曾告诫说,中国如果不注意铅中毒的防治,20年后中国人平均智力将比美国人低5%。

毫不夸张地说,某些不良企业和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私利,干的是断子绝孙的买卖。我们绝不允许黑心企业以百姓的健康为代价赚取利润,更不允许某些官员牺牲后代的幸福垫就升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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