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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日前成立专项检查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旗、县、市、区,重点对重金属排放企业、高载能企业、矿山企业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具体落实各大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环保手续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等内容,通过逐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中,检查组坚决按照“六个一律”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环评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回收利用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坚决做到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使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