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及时掌握各县区汽车修理厂对废旧含铅蓄电池的处置情况,确保各汽修单位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及时处置,避免重金属污染事件在我市发生,根据《榆林市“榆鹰行动”2011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和《榆林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执法人员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对全市汽车修理厂进行了一次为期十五天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市县环保部门共检查汽车修理厂200多家,重点检查各汽修厂是否将废旧蓄电池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申报登记;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收集、储存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并做到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是否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区汽车修理厂均有临时废旧蓄电池贮存场所,无乱堆乱放现象,现场不对废旧蓄电池进行拆除,因此也不会发生重金属“扬散、流失、渗漏”现象,贮存一段时间后由蓄电池生产厂家进行回收。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各汽车修理厂废旧蓄电池暂存场所均无明显的警示标识;二是没有将废旧蓄电池的产生量、流向、处置等有关情况进行申报登记;三是废旧蓄电池在转移、运输过程中没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四是小规模汽车修理厂的废旧蓄电池一部分由生产厂家回收,一部分由小商贩收集运往外省销售。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要求各县区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后督查,然后将督查情况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