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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经信委决定,“十二五”期间将对全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使之签订节能责任书,以便达到“十二五”节约655.52万吨标煤的目标。其中,有色金属企业占35家。
据了解,签署责任书企业共有471家,分两大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煤以上的258户企业,由江西省工信委负责监管,并进行实施考核;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10000吨标煤的213户企业,由设区市工信委负责监管,并进行实施考核。
在35家有色企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煤以上有色企业11家,分别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江西赛维LDK太阳能多晶硅、崇义县章源钨业股份、江西日久电源科技、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港源硅业和江西铜业集团东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煤以上有色企业24家,分别为:江西江铜龙昌精密铜管、江西修水湘赣有色金属、江西民生钒业、江西江锂科技、江西赣锋锂业、赣州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江西金马电源科技、南康市南山锡业、赣县红金稀土、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赣州鑫隆康稀土、赣州腾远钴业、江西万泰(万和)铝业、江西华能铜业、江铜集团银山矿业、江西锋银金属、上饶和丰铜业、万年县云龙电源、万年县振龙电源、江西金龙铜业有限公司,定南县南方稀土、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江西江钨钴钨和青原区东固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