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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11年28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铝塑复合板产品合格率为90.9%。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直辖市80家企业生产的99种铝塑复合板产品,包括建筑幕墙用和普通装饰用2种用途的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GB/T22412-2008、《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17748-2008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铝塑复合板产品的铝材厚度、涂层厚度、涂层柔韧性、涂层附着力、耐冲击性、涂层耐酸性、涂层耐碱性、剥离强度、弯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贯穿阻力、剪切强度、燃烧性能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剥离强度、涂层厚度、涂层耐酸性、涂层耐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