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东于2011年8月29日就评估基准日、价款确定及后续增资等事项达成《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二)。
经驰宏锌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共同开发大兴安岭松岭区岔路口铅锌钼多金属矿项目,公司先后与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欣矿业”)的股东孙欣、苏剑、刘彤和王天圣(以下简称“金欣矿业的部分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和《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签署后,金欣矿业的部分股东依《框架协议》约定已将合计51%的股权变更至公司的名下,公司也依《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累计支付定金人民币1.4亿元至金欣矿业。并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进一步完善金欣矿业法人治理结构,金欣矿业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本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金欣矿业所属《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松岭区岔路口铅锌钼多金属详查报告》已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岔路口钼铅锌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1】98号)。
据此,合作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推动项目进展,早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地方经济与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公司和金欣矿业的部分股东于2011年8月29日就评估基准日、价款确定及后续增资等事项达成《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