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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9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本部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田永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持有(代表)公司股份756,720,6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16%,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56,720,66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靖宇、郭晓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郭靖宇、郭晓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