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防范跨境资金大进大出

导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表示,下一阶段将加强政策储备,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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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表示,下一阶段将加强政策储备,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

外汇局称,总体来看,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是符合宏观调控方向的积极变化,但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跨境资金流动形势仍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外汇管理部门加快转变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理念和方式,按照均衡管理的要求,把好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两个闸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防范跨境资金大进大出,维护好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外汇局表示,近年来,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和需求不断提升,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规模迅速扩大。2011年,人民币跨境结算量超过2万亿元,同比增长4倍,跨境人民币交易在跨境资金流动中的比重显著提高。针对这一新情况,需要着眼长远,完善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体制机制,加强对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外汇局指出,今后外汇管理部门要重点把握好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形势分析,提高科学预判能力。要敏锐观察和密切跟踪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高度重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跨境收支影响渠道和传导机制,挖掘与跨境资金流动走势相关性高、预测性好的核心指标,提高对跨境资金流动预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策储备,做好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的政策预案。坚持对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均衡管理,既要完善和充实防范跨境资金大量净流入的政策预案,也要做好防范跨境资金集中流出的政策储备,提高监管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三是坚持均衡管理,重点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流动。贯彻均衡管理的理念,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新思路、新工具和新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压缩投机套利空间。

四是优化体制机制,提高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能力。把加强本外币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监管合作。建立监管部门对企业、银行和个人等经济主体的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有效性。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引导,注重发挥外汇指定银行在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提高对经济主体外汇收支行为的调控能力。用好检查手段,保持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信息的披露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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