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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铝山东企业新一轮管理模式改革初战告捷,标志着该企业由“操作管控型”向“战略实施型”管控模式的转换。据统计,截至目前,该企业共精简30项审批程序,下放51项事务性工作权限,精简机构22.6%,撤并岗位16.5%,减少科级干部26.3%,机关与基层轮岗交流率21%。
就在去年,中铝山东企业还是“婆媳式”管理模式,机关部门是“婆婆”,基层单位是“媳妇”,“婆婆”管得细,“媳妇”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缩手缩脚。据了解,2010年间,某基层单位要建一个临时产品储备库,报告在管理部门间转了一个月,等批复下来,市场大好时机已经错过了。痛定思痛,中铝山东企业认识到,必须按照中铝公司调整管控模式的要求,建立反应快速、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让基层单位放开手脚,才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升核心竞争力。
为此,中铝山东企业出台了调整管控模式、深化机关部门改革的实施方案,以构建“战略实施型”管控模式为突破口,以机关部门“精兵简政”为切入点,推进新一轮管理改革创新。
该企业从调整权责关系入手,实施简政放权,给基层单位“松绑”。企业层面管战略、管资产和抓班子,基层单位作为利润中心和管理主体,全力闯市场、创效益、抓管理,实现了责权对等,使基层单位从“小媳妇”一跃成为“管家婆”。与此同时,企业在机关部室进行机构整合,精干岗位,让机关部门“瘦身”,推行“一科一长”,在选人用人时,以双向选择为主要方式,打破人员身份界限,真正将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达到人、岗、事高度精干的效果。该企业的各基层单位勇于承担管理责任与管理职能,自我强身,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机制,强化市场功能培育,主动融入和参与市场竞争,避免走“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
中铝山东企业转换管控模式,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代替行政干预这只“有形的手”。权力下放之后,基层单位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一位分厂厂长说:“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下,我们是单纯的执行者,现在不一样了,责权利相统一,自己对自己负责,做不好就没法交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