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发布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问题通知

导读: 为规范贵金属业务外汇管理,便利银行为客户提供贵金属投资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发布了《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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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贵金属业务外汇管理,便利银行为客户提供贵金属投资服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发布了《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黄金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2号)同时废止。

《通知》称,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是指,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后,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本外币错配的一种汇率敞口。

《通知》强调,银行对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进行平盘,应区分贵金属的种类,在首次平盘前20个工作日内,由总行(或主报告行)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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