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2月25日-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征地补偿中引发的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昨日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集中修改了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
同时,新草案亦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内容,并要求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另外,亦授权国务院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办法.
对此解读称,此次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被征收土地原用途是农地或畜牧用地,按照原有用途补偿的话标准就会过低.同时,补偿标准取消30倍的上限,体现了中央和国务院过去几年来一直强调的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
报导指出,原有的补偿原则,在原用途基础上按照年产值倍数补偿,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等.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亦分析称,草案增加社会保障补偿内容,就是着力解决土地城市化和农民城市化不匹配的问题.初步考虑在住房保障方面,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而在社会保障方面,给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就业介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使他们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王锡锌并认为,未来在制定进一步的征地补偿条例时,还应规定账户单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等具体办法,以保证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此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就强调,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和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而做大做强服务业,能够增加就业,也有利于推进城镇化、扩大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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