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鑫铜业10万吨铜冶炼项目获批

2013-5-13 17:18:03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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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近日对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铜冶炼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内,产品方案为年生产高纯阴极铜10万吨,硫酸43.7万吨。生产工艺主要采用“富氧顶吹熔池熔炼——转炉吹炼——回转式阳极炉精炼——常规大极板电解精炼”生产阴极铜,两转两吸制酸。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富氧顶吹熔炼炉、沉降电炉、卧式转炉、回转式阳极炉、双圆盘浇铸机、电解车间、净液车间等,配套建设“两转两吸”烟气制酸系统并设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同时建设贮运、余热回收蒸汽锅炉、纯水站、动力中心、制氧站、供配电、给排水、水处理、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库等公用辅助设施。厂内预留阳极泥、白烟尘、铅滤饼综合回收利用系统位置。
  项目已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已于2012年5月对项目“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项目总投资约21.78亿元,环保投资约2.03亿元。
  (1)大气污染防治:熔炼烟气余热回收,经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沉降电炉烟气采取电收尘器系统除尘,转炉烟气经双室四电场电除尘,上述烟气经处理后均进入制酸系统。制酸系统采用“两转两吸”工艺,制酸尾气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外排。粉煤制备烟气经布袋收尘器除尘后由烟囱排放。污酸处理站废气经除害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电解净液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2)地表水污染防治:酸碱废水及其它废水经管道送至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后回用,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采用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并经消毒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不外排。(3)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厂实施分区防渗,并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该项目备案。(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已明确项目重金属指标来源。


 

(关键字:新疆五鑫铜业 铜冶炼 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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