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商所:关于修订电解镍电子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的公告

2014-4-22 9:12:05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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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进一步发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贸易功能,满足广大交易商的现货贸易需求,渤海商品交易所决定对电解镍电子交易合同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要点 修订前 修订后
1 最小交收申报数量    
  四、电解镍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为2吨,交收申报数量为2吨的整数倍。   四、电解镍的最小交收申报数量为3吨,交收申报数量为3吨的整数倍。

相关调整内容将于2014年4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键字:电解镍 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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