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人“挂牌”管理
为了便于安全责任人更好地履行现场管理职责,安徽皖北煤电集团百善矿近日对井下安全责任人统一实行“挂牌”管理。新规要求,井下2人及以上人员零星作业或集中作业时,必须设立1名现场安全责任人,并规范佩带安全责任人标识牌。此举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和身份,便于其接受监督,促进了现场安全管理和矿井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销售收入18072万美元,2012年销售收入47082万美元,2013年销售收入52167万美元——这是兖矿电铝(香港)有限公司的成绩单。
“我们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没有常驻人员,日常运营、贸易业务、单证和财务管理全在大陆按照集团规定掌控操作,是典型的离岸公司。”银行业出身的兖矿电铝公司党委书记、铝业国贸公司总经理孙新民说,“这几年的运作说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有靠山不做离岸,没道理”
在采访过程中,孙新民说:“全球国际贸易的很大部分来自离岸操作。贸易公司要想做大做强,一定要选择离岸业务。在拥有集团这一大靠山的情况下,做贸易如果不做离岸贸易,不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平台,没道理!”
离岸公司,是在离岸地注册而不在离岸地运作,不与当地发生任何交易的公司,离岸地政府免除公司一切税负。离岸地因其完善的法律制度、宽松的法律规范和现代化的银行服务体系,为跨国贸易起到润滑剂的作用。
看准了离岸贸易的优势,兖矿电铝于2008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了全资的电铝(香港)公司,搭建了离岸业务平台。
电铝(香港)公司成立后,一方面以离岸业务为基础,依托境内公司开展转口贸易、进口贸易;另一方面利用境外融资支持兖矿在海外的投资项目,在贸融结合业务、进口及转口贸易融资、离岸金融业务、财务安全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
“只有贸融结合,才能做大蛋糕”
“以贸易带动融资,以融资支撑贸易。”铝业国贸公司国际单证主管陈新泉说,离岸公司以贸融结合为主要方式,主要做法有四种。
“第一种是自境外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设备,然后转口销售集团内兄弟公司,提供融资。”陈新泉说,离岸公司开立进口信用证并办理进口押汇支付货款;货物赊销境内兄弟公司,半年到一年回收货款,向兄弟公司提供融资。
“第二种是自境外采购有色金属产品,转口销售境内母公司,提供融资。”陈新泉解释说,离岸公司利用境内母公司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在境外融资,向供应商付款收货,境内母公司将货物转口销售,即期获得货款,实现融资,支撑境内贸易资金需求,“我们从2011年开始的有色金属贸易就采取的是这种方式”。
陈新泉说,还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立足香港,在不占用自身资金的情况下,与集团外国际国内客户开展转口贸易。另一种是代理境内客户自欧洲、日本采购机械设备,转销给境内客户;利用离岸公司在境外银行的授信额度优势,开立进口信用证,转售境内或其他香港离岸公司。
2011年,国贸公司利用离岸贸易,为兖矿集团境内实体进口设备金额达10696.24万美元,2013年有色金属贸易收入51796万美元,三年来离岸贸易销售收入117322万美元。2014年,他们将业务扩展到大宗散货的离岸贸易,目前石油、农产品和矿产的多项国际贸易已敲定,离岸转口和一般贸易进口业务在年内将实现质和量的突破。
“由于香港有着严谨、规范的市场机制和较少的限制,只要管住、管好贸易单证,相对国内贸易,离岸业务安全、好做!”陈新泉说。
“利用境内授信,在境外变成钱”
“在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引导下,国内相关企业应积极利用离岸地和离岸公司来规避风险。”铝业国贸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王东说。
2009年,电铝(香港)公司利用境外融资利率远低于国内利率的优势,承担了集团及电铝公司大量的融资任务。截至2013年底,累计融资35638万美元。2011年至2013年,节约贷款利息1529万美元。
“兖矿品牌在境内外的市场影响力和社会信誉度,是国贸公司及离岸公司的最大优势,也是做大做强的基础保障。”王东说。
资料显示,电铝(香港)公司2012年由境外融资渠道获得国内资金长期占用规模10395万美元,节省利息1352万元人民币;2013年,由境外融资渠道获得国内资金长期占用规模为10341万美元,节省利息1167万人民币。
孙新民说:“船在起锚时,离岸太近反而会导致船的侧翻,离开岸边,更容易安全起锚、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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