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美国商务部3日初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补贴行为。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4日对此表示,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已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情况下,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该负责人指出,美方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美方审慎处理此次调查,尽快终止调查程序,为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竞争环境。中方也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并保留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今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又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此次,初裁认定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保证金。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瞿晓铧说,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国出口份额约10%,虽然和之前已经平息的欧盟市场相比占比较低,但接二连三的争端已经让国内光伏企业元气大伤。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8月和10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如果两家机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美国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关键字:晶体硅光伏 进口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