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执行阶梯电价
2014-7-4 11:53:41来源:福建省物价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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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规定,根据省经信委对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的审核认定结果(13321.52千瓦时/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规定,根据省经信委对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的审核认定结果(13321.52千瓦时/吨),2013年度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执行正常电价,不实行用电加价,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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