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报道:上证所30日对外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将现行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事前申请改为事中事后监管,计划自2016年6月10日起开始施行。
据上证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现行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事前申请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考虑:随着“直通车”等信息披露监管转型的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也不断增强。此外,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是上市公司的一项常规业务,已运行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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