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兴不锈钢向台南地院声请重整及紧急处分,要求债权人在法院未判决前,不得处分资产,被法官以重整案不具体,也无实施紧急处分必要为由驳回。
千兴不锈钢申请重整案,主要是积欠台企银13.5亿元无力偿还,但基本上千兴公司资产大于负债,透过重整保障公司资产以及股东权益,同时持续与台企银沟通。
千兴主管表示,台企银历年对千兴放款利率年息高达2.87%,与同业水平1.5%相比高出甚多,「像放高利贷一样」,千兴多次商谈将利率合理降至1.2%至1.5%,始终无法获得回应,资金成本竞争力就差人一大截,台企银并经常性增加资金限制苛刻条件,对公司雪上加霜。
但法官认为,千兴所提重整方案,并未具体说明如何提高销售量、去化库存,非具体可行,且镍的价格已没再下跌,千兴也没有实施紧急处分的必要,驳回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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