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7日消息,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7月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6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同时考虑6月23日未调价金额,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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