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 月29日、2016年9月24日、 2016年10月10日及2016年10月11日发布临2016-017号、临2016-045号、临2016-048号、临2016-049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严重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致使部分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未能按期兑付。截至2016年10月10日,公司本金累计逾期金额37.30亿元,欠息累计金额3.02亿元。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法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自2016年10月10日之后,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务未能在银行结息日如期偿还,又没能及时筹集到资金完成贷款置换,陆续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利息。
一、新增债务逾期情况
经财务部门统计,截至2016年11月12日, 新增逾期贷款本金金额共计 7.25亿元,偿还本金0.01亿元,新增欠息0.20亿元。截至2016年11月12日,本金累计逾期金额44.54 亿元,欠息累计金额3.22亿元。
二、新增债务逾期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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