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行情描述:
本周LME 3月期铅价格先跌后涨。周初开盘于2320美元,开盘后价格走弱,最低达到2281美元,随后价格反弹,最终收盘在2356美元,上涨40美元,涨幅1.81%。本周沪铅主力震荡。周一开盘于18350元,开盘后价格反弹,最高达到18605元,最终收盘在18485元,本周价格累计上涨115元,涨幅0.63%。
本周行业看点:
“铅炭点灯”储能系统在大连实现示范应用
白天,通过太阳能电池把阳光转换成电能,储存在铅炭电池中;夜晚,铅炭电池释放电能,带来光和热……近日,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储能技术研究部李先锋研究员、张华民研究员领导的科研团队与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研发的铅炭电池储能系统在大连化物所实现示范运行。铅炭电池与太阳能发电系统联用,将有效地解决太阳能发电的储存难题。
每天暮色降临,大连化物所能源楼附近的46盏路灯和景观灯就一一亮起,亮度跟园区内其他路灯看起来并无区别,但每个灯柱上都安有一个太阳能电池板。据介绍,目前铅炭电池储能系统已在大连化物所成功运行月余,主要为能源1号楼和能源2号楼周边路灯及景观灯提供优质稳定的照明用电,系统可随外界光感自动控制亮灯时间,充满电的电池可“点灯”23小时以上。
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正在由辅助能源逐渐转变为主导能源,但这些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连续、不稳定、难调控,需匹配相宜的储能系统才能保证电力的稳定输出。铅炭电池技术是基于超级电容器与铅酸蓄电池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电化学储能技术,具有安全性高、成本低廉、放电功率大等优点,而且可以实现100%电池回收,其全生命周期环境负荷很低,发展潜力巨大。
关注:铅酸蓄电池回收乱象源于两大症结
随着各地污染防治行动不断推进,废铅酸蓄电池中转暂存环节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逐步提上国家重点管控日程。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相继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等法规、制度,但“理想很完美,现实很骨感”,实际与制度要求仍较大。
鉴于此,作者从从业者的角度,在多年实践经营的基础上,梳理出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的两大症结及相应的解决方案措施,以供参考。
我国境内年报废铅酸蓄电池600万吨左右,呈逐年增长的态势,虽回收率较高,但在回收、贮存、处置、利用的过程中,仍有大量的环境污染现象。
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症结有两方面,一是收集中转暂存不规范引发的贮存设施不齐全、原始记录不规范、台账明细不全面、转移联单未办理等问题,从而出现了私自倒酸、私自拆解、流向无序、非法冶炼等一系列污染环境问题;二是税收链条不完整引发的灰色利益链,从而出现了诸如偷逃税款、虚开发票、哄抬价格等问题。
暂存环节游离在制度之外
难以监管没有制约
之所以出现非法回收长期占据回收市场主导,污染环境问题严重,合法正规的回收企业生存空间狭小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环节游离在制度之外,难以监管没有制约。
一些规范的回收公司开始逐步理清思路,加快废铅酸蓄电池标准化中转暂存基地的建设工作,规范回收体系新模式。四川、陕西、浙江等省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中转暂存贮存标准规范,出入库台账明细清晰、转移联单管控严格、运输车辆符合要求、产品有序流向规范再生铅企业,呈现良性循环状态。
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支撑,大部分省份只能根据自己对政策的解读,支持力度不一,执行标准多样,废铅酸蓄电池的中转暂存管控依然岌岌可危。
业内期待出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去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废铅酸蓄电池纳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范围,明确了废铅蓄电池的经营活动需取证经营,规定了证照的使用范围和取证的基本要求。
《草案》对解决当前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中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第一,政府有了执法的依据。废铅酸蓄电池未纳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范围之前,很多省地市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基本上是地下活动,随便找个空闲、隐蔽的地方就可以开展,政府难以从源头管控。《草案》给了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支撑,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全部取证经营,取证后其经营场所规范、运输车辆符合要求、转移联单控制流向,全方位处于制度监管之下,便于从源头进行管控。
第二,从业者有了取证经营的政策支撑。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废铅酸蓄电池专业回收公司迫切需要规范化运作,但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政策支撑。《草案》让从业者规范操作的想法真正可以落到实处。曾有专业回收公司的负责人称:“我们也想规范化运作,可是没有政策支撑,政府通常不回应,我们一边做着环境保护,一边提心吊胆,这真不是长久之计”。
第三,《草案》阐明了用市场管理市场的理念,提供了正确的方式方法。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是国家城市矿产开发的一部分,从业者众多,仅靠政府集中管控相对较难,只有用市场管理市场,才能清晰判断行业的弊端,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暂存规范症结已成功找到了适用的政策文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生态环境部尽快下发正式文件,让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向有序、环保、良性发展方向迈进。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
税收链条不完整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税收症结”在于废铅酸蓄电池独有的产品特性,废铅酸蓄电池85%产自于民间,取不到进项税。其他15%虽来自于产废单位如移动、联通等,但大部分企业认为报废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其固定资产销售,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无法抵扣,导致整个再生铅行业苦不堪言。
目前国内一般工业企业的税负水平在2%~4%之间,而规范再生铅企业高达11.9%(此为即征即退30%后的税负水平),即每回收处置一吨再生铅,需交税2000元左右。高税负水平直接导致规范再生铅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凸显。
更有甚者,为了取得竞争优势,想出了“绝招”,将销售新电池时本应给经销商或是购买新电池个人的发票“充分利用”,将新电池发票当做销售旧电池的进项做了抵扣,貌似合理,其实是偷换了概念,违反了税法,逃掉了税。依照目前再生铅企业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每吨铅交17%的税负,全年220万吨的再生铅,以年平均铅价1.65万元计,仅此一项,每年国家将损失约53亿元税收。
建议对再生资源行业设置税点
国家应从顶层设计上对再生资源行业设置税点,在回收环节征税,将回收环节覆盖在体系管理范围内。加强监管的同时,真正意义上打通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上的环节。一是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采取固定低税率扶持政策,按3%缴纳增值税;二是对废铅酸蓄电池处置企业,即再生铅生产企业,实行即征即退扶持政策。允许按照回收企业销售发票作进项抵扣,抵扣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80%的税收扶持政策。
打通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增值税链条有三大优势。
首先,既完善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的税负,稳定了税源,又实现了全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经营行业税率统一,税负公平,避免虚开,便于监管,兼顾企业,利于发展。
其次,减少了规范再生铅生产企业的税负过重压力,有力于其做大做强,为国家的重金属污染物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做出强有力的贡献。
此外,建立起增值税完整的税务链条体系,体现了国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利于再生资源行业良性发展。低税率拉通后,不仅解决了铅再生资源的问题,也解决了国内其他再生资源行业的问题。
本周现货概述:
本周现货铅主要成交区间在18600-19300元/吨。本周货源偏紧,持货商报价对1806月合约主流报价在c0-b300元/吨附近,金沙报价b200-300,铜冠报价b160-b230元/吨。周五市场对1806合约金沙报价在250元/吨,本周市场震荡运行,成交一般。
下周预测:
本周近期铅锭下游消费平平,当前供应端仍然偏紧,安徽地区再生铅限产,市场货源较少,铅价偏强运行,当前下游消费改观不大,但供应仍然偏紧,下方支撑强劲,价格易涨难跌,市场预期走好,铅价或大幅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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