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桥公告显示,公司与凯斯曼于2018年7月24日订立铝产品销售框架协议,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据此,集团同意向凯斯曼销售铝产品。
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凯斯曼应付公司的金额年度上限分别约为29.346亿人民币(下同)、55.511亿元及55.5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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