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该公告也将于9月1日实施。此外,根据资源税法授权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审议通过了本地区应税资源的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具体办法。
业内专家表示,这标志着我国绿色税制和税收法定再迈出坚实一步,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基础上,资源税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将得到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此前我国实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上升到法律。
资源税法实施后,将有什么变化?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卜祥来介绍,相比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法对税目进行了统一规范,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权限,规范了减免税政策。
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具体来看,资源税法延续了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这是我国在全面推进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转向从价定率征收改革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的重要体现。“相较于从量计征的方式,从价计征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挂钩的直接调节机制,将促进市场主体对于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并释放生态红利,对促进我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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