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优化督查激励政策

2021-12-23 10:04:20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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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督查激励。

金融业如何获得激励措施?

《通知》提出,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

在养老方面,对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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