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 赣锋锂业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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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2 月12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 年2 月18 日下午在南昌市凯莱酒店二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邓辉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加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在新余城东的高新开发区现有土地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为此,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参与竞买新余市经济开发区ES04-1 地块,用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新产品中试生产线等的建设。该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ES04-1号宗地四至:东至万嘉实业、南至赣锋锂业、西至龙腾路、北至渝东大道。出让面积为

  66791.3 平方米(约100.187 亩),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

  年,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土地的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650

  万元。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参与以上地块使用权竞买的资金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的15%。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竞拍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出具专项意见。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目前,随着下游需求的持续回暖,公司生产订单不断增多,为把握市场机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亟需补充部分流动资金,用于采购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意使用

  3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出具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11年2 月18 日 来源:搜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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