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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1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66%,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3.9%,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5.3%,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6%,今年甘肃省兰州市将淘汰落后产能涉及23户企业17条生产线,其中,淘汰电解铝17万吨,铁合金7.69万吨,水泥13.2万吨。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15户企业,以上落后产能必须于10月底全部拆除主体设备和生产线,11月底完成现场检查和验收。
为确保上述关停目标的顺利进行,兰州市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改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严禁为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提供土地,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二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项目的环评、能评、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并责令其关闭或撤销;
三是要求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