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打分”30省碳排放清单 18省为高碳区

导读: 研究成果称,处于高碳区的有18个省份,占我国省区总数的一半以上,说明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相对高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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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称,处于高碳区的有18个省份,占我国省区总数的一半以上,说明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相对高碳阶段。
  尽管“低碳城市”还处于试点阶段,但相关研究已经“摸底”了各省低碳状况,并给出了排名。
  近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发表了一项针对中国大陆30个省(市、自治区)的2007年低碳发展水平评估的研究成果。
  该课题组称,他们构建了一套适合中国省域尺度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数,既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低碳发展水平分为四个类型:低碳区、相对低碳区、相对高碳区和高碳区,并分析了影响各地经济综合发展水平的相对优势和劣势指标。
  “其中处于高碳区的有18个省份,占我国省区总数的一半以上,这正是我国整体国民经济发展的缩影——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相对高碳阶段。”研究成果称。
  对这项成果,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博士朱守先对本报评论:“这项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其结论与其他的同类研究可以相互佐证。但最权威的研究应该是等各省的2005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完成之后,可以排出各省名次来。”
  本报记者了解到,各地已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启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并有望于今年年底完成清单初稿。
  五大指标摸底省级碳排放清单
  据了解,该课题组选取了社会经济资源基础、能源消费、碳排放、碳吸收能力和低碳产业发展等5个一级指标,搭建了一套省级低碳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
  首先,课题组认为,国土资源的丰富程度是决定区域经济发展的自然基础要素和条件,人口资源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社会驱动因素,经济规模是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决定以社会经济资源基础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基底指标,并具体设计了三个二级指标,如包括人均GDP、地均GDP、人均国土面积。
  能源消费指标是反映低碳发展水平的最重要指标之一,课题组选取了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单位GDP的能源消费等指标,同时兼顾能源消费的重点行业,选取了单位工业GDP的能源消费、单位建筑业GDP的能源消费、单位交通运输业GDP的能源消费,还考虑了人均能源消费、地均能源消费、单位能源消费的碳排放和低碳能源(主要指非化石能源)比重。
  第三个一级指标“碳排放指标”是狭义的概念,特指化石,能源消费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课题组选取了碳排放的弹性系数(即碳排放的增长率/GDP的增长率)、单位GDP的碳排放。同时兼顾碳排放的重点行业,选取了单位工业GDP的碳排放、单位建筑GDP的碳排放、单位交通运输业GDP的碳排放。另外,还考虑了人均碳排放、地均碳排放。
  “碳吸收能力对于减少一个地区的碳排放至关重要。”课题组表示,“只要一个地区的碳吸收能力足够强,也即绿色植物足够多,是可以大大减少,甚至抵消该地区的碳排放的。”为此,课题组设计了森林覆盖率和牧草地比重(即牧草地面积/土地面积)两个指标作为碳吸收能力的二级指标。
  包括中科院副研究员鲁春霞等研究者认为,在现阶段发展第三产业可以同时降低单位GDP的CO2排放量与CO2排放总量,所以第三产业近似替代低碳产业。对于衡量低碳产业的发展指标,并设计了低碳产业增加值比重(即低碳产业增加值/GDP)、低碳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即低碳产业就业人员数/就业人员总数)。
  对这套指标体系,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北京办公室高级顾问杨富强认为,这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省级低碳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唯一的不足是第二个和第三个一级指标可能略有重合之处。
  榜单中的“意外”
  据悉,因西藏数据缺乏,所以没有纳入评估范围,该课题组对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低碳发展水平做了一个完整的评估。
  根据其低碳经济发展指数的先后排名,全国各地可分为四种类型,其中北京、福建、广东、浙江4省为低碳区,上海、江西、青海、四川、广西、黑龙江、湖南、陕西8省区市为相对低碳区,海南、重庆、吉林、安徽、天津、江苏、湖北、辽宁、云南、内蒙古、新疆、河南、甘肃、河北、山东、贵州16个省区市为相对高碳区,山西、宁夏为高碳区。
  从结果来看,低碳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其中,福建十分引人注目。就综合发展水平而言,福建与其他三个省份之间仍有一定差距,但它之所以跻身低碳区,则主要是因为其强大的碳吸收能力,即由于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榜首,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或抵消能源消耗过程中的碳排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低碳产业发展水平与北京类似,但上海未能进入低碳区,课题组认为可归结为两个原因,一是上海市人均能耗和地均能耗高,导致了其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整体偏高;二是上海林草地面积比重极小,自然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十分欠缺,因而影响了其低碳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排名。
  “与人们通常的印象不同的是,能源资源大省陕西也进入了相对低碳区,其主要优势指标也是在碳吸收方面,它与内蒙和山西等其他能源省份的区别也正在与此。”杨富强分析。
  课题组指出,在相对低碳区,除上海外,其余7个省份的特点是相对低碳而不经济,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而导致能源消费规模相对较小,而并非真正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此,其未来应当更加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强社会的发展水平。
  在相对高碳区的名单中,意外地看到了天津和江苏。对此课题组专家解释说:“实际上,天津市和江苏省的社会经济资源基础和低碳产业水平在我国位居前列,但由于天津市和江苏省碳吸收指标严重偏低,直接影响了其综合评估结果。”
  从整体课题结论看,相对高碳区,要么是人口众多的重工业基地,典型者如安徽、湖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要么是老少边穷的西部能源资源省份,如重庆、云南、贵州、内蒙古、新疆、甘肃。对此,课题组建议,改变产业结构和提高能效是其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手段。
  最后进入高碳区的则是山西和宁夏,原因在它们都是以能源生产、重化工企业等高能耗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耗能产业比重过大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对此,我们必须有清晰的认识,这并不代表山西和宁夏低碳发展水平最低,而是由于其自身在中国经济格局中的特殊角色决定的。”杨富强提醒。
  课题组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对他们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建议,“长期以来,山西作为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在短时期内其高碳经济现状难有大的改观,对其来说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尽可能发展低碳产业,走一条相对低碳的发展模式。对宁夏来说,处于工业化的前中期可能是其碳排放较大的主因,因此如何在这个阶段减少碳源、增加碳汇,同时兼顾发展经济是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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