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胜区共辖3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设2个新城区管委会和1个装备制造业基地管委会。全区国土总面积2526平方公里,总人口56万,其中农村人口不足1万。主要矿产资源有:煤、陶土、高岭土、石英砂、石灰岩、白云岩、建筑粘土等。目前,探明煤炭储量约727亿吨,陶土储量4.33亿吨,高岭土65亿吨,石英砂4226万吨。全区共有持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83个,其中煤炭企业32个(露天开采煤矿18家,地下开采煤矿14家);砖瓦用粘土矿45个;建筑用砂石料厂3个;石英砂厂2个;腐植酸肥料厂1个。
自治区加强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区国土局在市局和区委、政府的领导下,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扎实实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活动的指示精神,并就专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及时组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活动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到了每一名领导小组成员的身上,做到了责任明确,量化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得以及时、全面地落实。三是实行了“日例会”制度。每天早上8:3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项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当日工作。四是实行了“领导值班”制度,每天指定一名局领导和两名股室负责人24小时在单位值班,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委、政府和局领导。如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或不按要求报告工作,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实行“全天侯待命工作”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随时待命,随时接受任务。同时,规定工作人员6月10前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向局长请假,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准假。六是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将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排查和打击矿山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向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七是实行“停产整顿”制度。专项活动开展后,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所有煤矿实行了停产整顿。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矿业生产管理,扎实工作,认真排查,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存储制度执行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2008]79号文件精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东胜区国土局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评审及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收储。东胜区对保证金采取一次性存储的办法,现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43个,共收储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43家,收取金额277.3万元。
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存储制度执行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鄂国土资发[2011]73号)文件精神,区局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地质灾害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
2010年以来,聘请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排查,共发现45处地质灾害点,其中地面塌陷灾害34处,滑坡灾害11处。我们责令矿山企业进行了治理整改,通过矿山企业以露天开采、火区治理等方式的治理整顿,现在部分地质灾害已治理。对于暂未治理的点或区域,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现已开始再次排查,准备以拉警戒线、立警示牌的方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由于砖瓦用粘土矿服务期短,不做中远期规划,只是在闭坑后对采挖区及工业广场进行复垦、恢复植被。区国土局对砖瓦用粘土矿进行了逐一检查,责令采矿权人对采区的边坡及废弃矿石进行清理,从而消除安全隐患。
——煤矿临时用地情况
东胜区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露天煤矿共计18家,另外有3家地下开采煤矿实施灭火工程。采区面积依据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或灭火方案设计)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开展露天开采煤矿资源临时用地试点方案的复函》(内国土资函〔2007〕100号)的文件确定,并根据煤矿申请,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及时批复了煤矿临时用地。2007年实施煤矿露天开采临时用地试点以来,共审批露天开采煤矿临时用地13家,灭火工程11家,共审批临时用地及林地面积25000余亩。
同时,严格规范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方案的制定。方案由有资质的单位依据自治区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提纲与技术要求制定,并经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矿山企业依据通过评审的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工作结束后东胜区组织相关单位实地查看复垦情况,符合验收条件的矿山企业申请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农民使用。现在有1家煤矿土地复垦绿化后已通过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验收,面积为866亩。其他矿山企业同时开展土地复垦及绿化工作。
——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在过去几年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露天煤矿的监管。通过开展分片、分组、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不断加强对重点矿种和重点矿区的日常监管。
二是全面测量矿山企业用地范围。聘请鄂尔多斯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开展采掘工程测绘和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坚决查处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行为。2010年至今,共查处煤矿非法占地14家,查处超出临时用地批复范围用地煤矿3家(5月份已进行查封),共罚款8857687.4元。
下一步,东胜区将按照自治区、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专项工作的开展,以保证专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工作。继续排查矿山企业用地是否履行了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是否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规定的标准,足额和及时支付征地补偿费,落实了安置措施;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改变用途等情况;是否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打防结合,查案究人,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严肃查处各类矿产开发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积极探索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临时用地、矿业权人与百姓之间矛盾的办法。
四是加强调查研究,从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等方面,探索建立巩固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