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日前公布消息,根据国家审计署最新公布的“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尽管天津、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深圳、成都九个省市2010年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达249.0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需要,但截至2010年底,有55.34%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未能在“十一五”期间按期完工。
此次审计抽查结果显示,九省市2010年投入的249.07亿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中,包括中央财政93.97亿元、地方财政66.75亿元和企业自筹88.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的投入比上年增长49%。至2010年底,九省市当年有中央财政投入的749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中,有727个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计划要求,其中248个已按期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05.67亿元,是项目总投资612.34亿元的49.9%。
审计过程中还发现,截至2010年底,审计抽查的206个应在“十一五”期间完工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中,有114个未按期完工,占55.34%;审计抽查的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重庆、成都6个省市建成投入运营1-3年的55个污水处理厂,其实际处理负荷率均未达到规划要求的“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的目标;上海、广东、深圳、成都4个省市有54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目前,已有部分项目投入试运行或调整了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