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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日前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健康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要严格把握增减挂钩试点条件,坚持严格审批、严控范围;坚持严格标准、从严管理;坚持项目管理、封闭运行。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范围和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土部下达的年度增减挂钩指标规模之内,严禁擅自扩大增减挂钩指标规模或循环使用计划指标。
通知强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要确保收益返还农村。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农民新居和新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主要应由增减挂钩指标调剂使用的收益平衡,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增减挂钩试点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