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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下称新版《指导目录》)已于12月24日由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下发,增加了鼓励类条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
最大修订看点
国家发改委称,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新《目录》的修订“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
与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相比,新版《指导目录》的最大看点是,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现代服务业成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汽车整车制造、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中被删除。
观察人士指出,新版《指导目录》配合中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的大方向,凸显中国欲借外资进军高新技术领域,实现从“世界加工厂”向“世界工厂”转型的渴望。“此次修订与之前中国政府呼吁美国放开对中国高技术出口是一脉相承的。”
新版《指导目录》将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外资的怨言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指导目录》出炉前夕,部分外资对华投资环境的怨言日生。12月12日,美国的贸易代表办公室向美国国会提交了一个文件,认为中国对外商在中国的经营还是存在大量歧视,信息也不够透明。该文件将此类抱怨声推向了高潮。
12月15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中国入世10年之际,美方选择此时提交上述文件,“不知道又是出于什么样的政治考虑”。
沈丹阳同时说,FDI单月数据会受个别项目影响,月度波动较大,要看全年的趋势,“中国吸收外资的长期优势正在形成。”
沈丹阳强硬回应的当天,中国商务部发布数据称,11月当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7.57亿美元,同比下降9.76%,这是自2009年8月以来首现负增长。
12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数据:11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8亿美元,这是该数据正式公布以来首度出现逆差。部分外媒对此的解读是,不仅是实业领域,在资本领域,外资也在流出中国。
新版《指导目录》新增的鼓励类条目
【高端制造业】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池回收处理。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
【现代服务业】机动车充电站、创业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同时,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被调整为允许类,新能源发电设备条目的股比要求被取消。
【非常规油气】外商投资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页岩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也被列入了鼓励类条目。而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只允许外商与国内企业在这些领域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