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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2月7日发布《2012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指出今年将对经评估不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能力的煤矿,要坚决停止生产,并提请地方政府关闭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对其整合或重组。这意味着未来国内煤炭资源整合对象将在此前小煤矿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至在生产矿井。
《工作要点》指出,今年起,将对国内投产矿井强力推进瓦斯抽采达标。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制度,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约束性指标,组织开展瓦斯抽采达标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实现抽、掘、采平衡。对于经论证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将适时关闭或整合,作为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对象。
《工作要点》还明确,今年起将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煤矿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