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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尽的废电池丢还是不丢让很多人纠结。日前,专家表示,由于普通一次性干电池已经基本实现低汞或无汞,在目前缺乏收集网络的情况下,可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不过,扣式电池、充电电池等仍宜回收处理。
废旧电池的环境污染曾被广为宣传,不过,国家环保总局等在2003年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下称《废电池政策》)中提出,在目前缺乏有效技术经济回收条件下,不鼓励集中回收已经达到低汞和无汞要求的一次性电池。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对记者表示,作出这一规定的背景是中国一次性干电池的环境毒害性出现了变化。
根据中国原轻工总会、原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199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2002年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06年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刘彦龙表示,虽然关于汞含量的规定并未完全得到有效执行。但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正规厂商生产的普通一次性干电池已经基本实现了低汞或无汞,随生活垃圾丢弃不会造成大的环境污染。
不过,刘彦龙同时对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普通废旧电池均可随生活垃圾处理”的说法予以批驳,称这一说法”不妥”。
刘彦龙表示,废旧电池能否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要视乎电池成分和有害物质含量而定。比如,镉镍电池具有环境毒害性,一般扣式氧化银电池汞含量达到电池重量的约1%。锂电池则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与生活垃圾一起丢弃还容易引起燃烧。
根据2003年发布的《废电池政策》,废电池的收集重点应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
而根据工信部2011年底发布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10年中国电池总产量400多亿只,占全世界50%以上,国内消费约100多亿只。2010年中国电池行业耗铅约280万吨、镉7800吨、汞140吨,分别占全国总使用量的80%、72%和15%。
刘彦龙表示,目前,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建立有效的收集网络。可以参考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向电池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环境污染金,交由第三方社会组织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