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任东明2月27日在天津表示,中国2012年将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中新社报道称,任东明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将对中国各省(区、市)总电力消费、电网企业收购电量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以达到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发展目标,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发利用当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化开发和有保障消纳的目的。初步确定电网企业、大型发电投资企业以及地方政府为三大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