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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锦宁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12亿元,实收资本12亿元。经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中宁县锦宁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宁县锦宁碳素有限公司”。分立后“中宁县锦宁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实收资本10亿元,“中宁县锦宁碳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实收资本2亿元。本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中宁县锦宁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