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投资 明年起取消“投资税”

2012-11-20 17:22:45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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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暂行条例》。“至此,我国税种总数由19个减至18个。”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说。

1991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般简称为投资税,它的开征,在调控国民经济、遏制投资膨胀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上述负责人介绍说。

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了鼓励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减轻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投资税,一直延续至今。

据了解,投资税以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外资企业、个人不征收此税,按照14个行业类别实行差别税率。停征12年后再看此税,一般认为此税计划经济色彩较浓,政策效果往往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调控的力度和时限客观上难以准确把握,运用不当反而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抑制产能过剩和调整投资结构,主要应依靠国家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法规等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继续保留投资税的意义不大。”该负责人表示。

“为什么要选择现在这个时点来宣布取消投资税?”该负责人回答: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艰巨性进一步凸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取消投资税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投资的积极性,树立长期稳定投资的信心,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国务院先后取消了屠宰税、筵席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投资税是现行税制中唯一暂停征收的税种,继续保留该税种并停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税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取消投资税有利于简化和规范税制,使我国税制建设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其他国家(地区)基本没有专门抑制投资的税种。”该负责人解释说。

另据记者了解,我国目前共有19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关键字:国务院 税 投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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