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陶瓷行业优势强化

2013-1-11 9:11:32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行业动向

进入2013年,佛山陶瓷行业仅在元旦过后就迎来了好消息。佛山市工商局在1月7日正式对外公布,“佛山陶瓷”集体商标已注册成功,成为继“张槎针织”、“澜石不锈钢”后的第三件集体商标。从2005年首次正式提出申请注册开始,历经了两次被驳回的痛苦,如今“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终于尘埃落定。有分析指出,集体商标的申请成功不仅能强化佛山陶瓷行业的产业优势,还在佛山的陶瓷行业在维护品牌上有更重要的作用。

申请之路曲折而漫长

据了解,早在2003年,佛山就提出要创建“佛山陶瓷”这一区域品牌,2005年年初,佛山市有关部门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佛山陶瓷”商标。后来因为佛山多个行业协会进行了整合,申请工作也暂停了一段时间。

但佛山的陶瓷企业并没有失去对于行业整体品牌的追求。在首次申请半途夭折后,2006年,佛山陶瓷行业协会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佛山陶瓷”集体商标。但这一次的申请却没能得到积极的回应。2007年底,国家工商总局正式驳回“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原因是商标局认为“佛山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佛山陶瓷’所报商品的品质与佛山自然因素、人文因素无必然联系,不符合作为集体标志的注册条件”。而在此次申请之后,由于资金方面的原因,佛山陶瓷行业协会再向上申请的计划又被搁置。

“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申请重启,时间已经到了2009年。佛山陶瓷行业协会通过商标代理再一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集体商标的申请。此次的申请仍没有得到支持。尽管协会等与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沟通,但工商总局仍认为佛山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不能申请集体商标,且其英文CHINA字样与“中国”意思重全,申请再度未能通过。

时间一拖就是三年。直至去年,行业协会第三次将“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递到了国家工商总局。而此次得到的结果与前两次截然不同,“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使得“佛山陶瓷”成为继“张槎针织”、“澜石不锈钢”后佛山的第三件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强化行业优势

“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缘于佛山陶瓷长期发展积累的产业优势。”在回应集体商标注册成功时,佛山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如此表示。

作为集体商标而言,之所以屡败屡申,是与目前佛山陶瓷行业发展密不可分的。早在去年底,“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申请仍未落定的时候,在佛山陶瓷行业协会、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及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陶瓷行业商标品牌保护研讨会”公布了针对佛山陶瓷品牌商标侵权的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目前对佛山陶瓷商标品牌的侵权情况严重,越是知名的企业,被侵权的现象就越严重。而当时,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副会长黄希然就指出,通过申请“佛山陶瓷”区域品牌集体商标将能对维护佛山陶瓷品牌有较大的帮助。

而此次集体商标申请成功,无疑对于提升行业整体的优势与竞争力有极大的帮助。有陶企负责人认为,企业品牌与集体商标之间是一种相互共生的关系,集体商标的注册成功体现了佛山陶瓷企业品牌的强大实力,而也将带动企业品牌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字:陶瓷 佛山陶瓷)

(责任编辑:0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