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环保、财政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株洲市又获得了2.52亿元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下一步,株洲市环保局将指导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里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的协调调度,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验收,取得成效。
日前,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株洲市共获得2013年度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2亿元,涉及北湖区、苏仙区、永兴县、宜章县、嘉禾县、临武县、桂东县和安仁县等8个县区的21个项目。为了更好地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株洲市认真做好国家环保部等有关部委的衔接汇报,争取国家和省里对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和政策的倾斜支持,不断推进工作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练好内功,搞好项目包装,把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列为重点,把环境污染隐患大、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做得好、治理技术成熟、有投资主体的项目放到优先位置,重点予以支持,有计划、分步骤推进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项目申报组织有力,成效明显。
据了解,今年株洲市有望继续争取到下一批资金的支持。下一步,株洲市环保局将指导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省里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的协调调度,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工验收,取得成效。
(关键字:重金属 污染治理 永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