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近日表示,3月1日起公告新增冷阴极灯、感应式荧光灯及其它含汞照明光源为应回收项目,并预告修正相关回收处理费率。
顺应国际加强含汞物质管理及回收趋势,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委员会说明,这次新增公告含汞照明项目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修正草案,是经通盘检讨新增项目的回收清除处理成本、稽征成本、再利用价值、对环境影响、基金财务状况等因素而订定。
此外,也配合责任业者范围修正,环保署预告修正照明光源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将于3月1日起生效。
环保署提醒,民众、机关团体及公司行号勿随意弃置废照明光源,可透过各类回收管道,包括各乡、镇、市清洁队资源回收车、贩卖照明光源商家或环保机关核可回收机构等,回收含汞照明光源,以维护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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