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日,缅因州对其儿童产品法中的有毒化学品部分进行了修订,添加了砷,镉和汞作为优先化学品,这些提案是在遵循缅因州《儿童产品有毒化学品法》的相关要求前提下提出的。根据法规相关要求,产品涉及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床上用品,服装,鞋类等,如果生产商和分销商生产和分销的相关儿童产品含有上述化学品,则需向缅因州环境保护局报告相关产品信息。
申报规则如下:
1、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8日。如果儿童产品在180天的通报期结束后还未引入市场,则通报应在该产品上市销售的30天内提交。
2、申报费用:由环境保护署确定(DEP)。
3、申报需提交信息:如下信息应提供到缅因州环境保护署。所以在截止日期到来之前环境保护署也可能会提供砷,镉和汞的通报格式如下。
·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商联系人的名字、地址和电话号码;
·产品描述,包括产品和/或含有优先化学品的产品零部件的整体尺寸,以及该产品或含优先化学品的产品零部件是否能放入口中。(如果一个通报的产品部件在三维方向任意一维尺寸小于5厘米,则被视为可放入口中。);
·该产品在缅因州或美国境内出售或分发的数量;
·被通报的产品中优先化学品的含量;
·被通报的产品中优先化学品的功能;
·制造商认为同被通报的化学品相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下表是根据2011年8月22日在华盛顿州实施的高度关注儿童化学品(CHCC)做出的对比:
华盛顿州 | 缅因州 | |
CHCC (优先化学物质) | 66 | 5 |
费用 | 无 | 由环境保护署DEP确定 |
申报 | 一年一次 | 存在一个截止日期 |
产品销售监管 | 仅需申报 | 含有优先化学品的产品可能被禁止 |
(关键字:镉 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