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衢州华友联合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华友”)用生产机器设备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联合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费用,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期满,公司及子公司衢州华友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衢州华友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机器设备,同时按双方约定向海通恒信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在上述金额及期限内,具体融资金额及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雪华办理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华信投资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融资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
同意股东桐乡华信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公司2000万股股份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2亿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不超过2016年3月31日。具体质押额度和期限以办理双方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陈红良、李笑冬、张炳海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人参与表决,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授信5.5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授信融资业务,时间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办理时双方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雪华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山公司为公司向工商银行桐乡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
同意股东大山私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REAT MOUNTAIN ENTERPRISE PTE. LTD”)以其持有的公司9000万股股份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5.5亿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三年。具体质押额度和期限以办理双方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谢伟通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10人参与表决,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授信3.5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时间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办理时双方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雪华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力科钴镍、衢州华友为公司向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授信共同提供3.85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浙江力科钴镍有限公司和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期限均不超过两年,具体担保额度和期限以办理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华友进出口向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申请授信提供1.1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华友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担保额度和期限以办理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股份质押和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3日
(关键字:华友钴业 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