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6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为了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的步伐,公司拟与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Ⅱ Limited、镇江宝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藏信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壹佰文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佰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金浦创新消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合资成立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成立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告显示,力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各方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公司拟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磐信(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27000万元,占27%,为公司大股东。
标的公司主营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动力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储能装置及其原材料、零部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批发、零售及相关的工程和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动力电池相关的设备及装置的租赁业务。
大港股份表示,本次成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投资锂电池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30亿瓦时的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新能源(1431.56,-64.830,-4.33%)储能电池系统。该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特种车等新能源电动车领域及与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配套的储能系统领域;其中,将形成20万辆新能源汽车配套能力和至少1GWh 储能系统生产能力。
公司以战略投资者参与合资公司该项目,是公司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尝试,股东各方资源互补,互相合作,有助于发挥政府、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创投资本等各方优势,集中优势资源(3129.26,-54.700,-1.72%),共同推动投资项目高效开展,获取可期的投资收益。
(关键字:锂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