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6-08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韩国投资电池材料的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推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与韩国(株)ECOPRO(以下简称“ECOPRO”)锂离子二次电池电极原料材料业务合作的实施,公司与庆尚北道、浦项市及ECOPRO,就入驻和投资庆尚北道浦项市浦项零部件工业园区的相关事项,于2016年8月24日签署了《关于投资协定的谅解备忘录(MOU)》。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备忘录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ECOPRO是一家根据大韩民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法定地址位于大韩民国忠清北道清州市,主要产品是镍钴铝以及镍钴锰等动力电池材料。目前是全球第二大镍钴铝的正极材料生产商,是三星SDI唯一的镍钴铝正极材料外部供应商。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目的
庆尚北道与浦项市根据二次电池零部件投资计划,为“ECOPRO”和“格林美”的合作项目提供行政上的支持和合作。此次“ECOPRO”和“格林美”的投资,将进一步增加浦项市等庆尚北道地区的就业机会,振兴地区经济以及推动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二)投资计划
“ECOPRO”、“格林美”,在浦项零部件工业园区的投资计划如下:
规模:总投资额1,500亿韩币(FDI 1,000万美元以上)
面积:浦项零部件工业园区第四块(79,644.2平方米)
行业:锂离子二次电池电极原料材料
时间: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5年)
(三)行政支持
(1)对于“ECOPRO”和“格林美”提出的有关行政支持的正当要求,庆尚北道与浦项市将本着相互信赖的原则,积极为“ECOPRO”和“格林美”的工厂投资建设提供各种行政支持。
(2)依据大韩民国法律规定,庆尚北道与浦项市为“ECOPRO”和“格林美”入驻浦项零部件工业园区及减免用地租赁费用提供协助。
(四)谅解备忘录的效力
“ECOPRO”和“格林美”自本谅解备忘录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浦项零部件工业园区第四块的入驻租赁合同,否则本谅解备忘录将失效。
(五)其他
本谅解备忘录分韩文和中文版本,两种文字内容如有不符,以韩文版本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ECOPRO是全球最重要的镍钴铝以及镍钴锰等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之一,也是三星SDI唯一的镍钴铝正极材料外部供应商。格林美是中国最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企业之一,具有从废电池、废弃镍钴资源再制造到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全产业链。
公司本次联合ECOPRO在韩国投资建厂,通过签署本谅解备忘录,得到了韩国当地政府积极的政策支持,为公司与ECOPRO加强在锂离子二次电池电极原料材料的业务合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标志着公司正式开启与ECOPRO在电池电极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供应、材料检测评价、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全面战略合作,能良好利用国际技术与资源,更加直接进入韩国市场与国际市场,同时,对公司电池材料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特别是突破国际高端电池市场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将极大的提高公司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技术水平,缩短与国际接轨的时间,大幅提升公司电池材料的盈利能力和全球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谅解备忘录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受具体实施进度、项目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键字:格林美 电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