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子公司新疆阿舍勒(卖方)与新疆有色物资(买方)订03铜精矿供货合同补充协议,同意在原铜精矿供货合同基础上,追加铜金属供应量不超过9000吨,追加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公告显示,资金矿业是新疆阿舍勒(卖方)的主要股东之一,现持有卖方51%的股权。新疆有色物资(买方)是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新疆公司合共持有新疆阿舍勒的34%股权。可见买方和卖方股权存在关联。
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境内经营采矿、生产、冶炼及销售黄01及其他矿产资源。新疆阿舍勒对新疆有色物资出售铜精矿可拓宽在新疆的销售管道。因此,原铜精矿供货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条款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03,为该集团的日常业务,经公平原则达致,因此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整体09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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