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依法保安,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记者从9月12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也是对2014年12月1日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首次开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
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态势。今年上半年实现事故总量和大部分行业领域、大部分地区事故“三个连续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8%和5.3%。但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在全面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将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体制机制以及农业及农村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组成5个小组,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分赴山西、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海南、重庆、西藏、陕西、新疆等10个省(区、市)开展检查,同时还委托北京、河北等1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上执法检查前期调研的8个省(区、市),本次执法检查将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据悉,11月下旬,检查组还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报告。12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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