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10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大股东洛玻集团与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简称“蚌埠院”)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洛玻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9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蚌埠院。
公告显示,2014年10月27日,蚌埠院与洛玻集团签署了《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洛玻集团以62873.92万元的价格收购蚌埠院持有的蚌埠中建材信息显示材料有限公司93.68%股权。为完成支付蚌埠公司股权收购款义务,洛玻集团拟通过向蚌埠院转让其持有的6900万股洛阳玻璃股份,按6.30元/股的股票转让价格计算,金额为43470万元。
截至公告日,洛玻集团与蚌埠院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完成。此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其中,洛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501.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94%,蚌埠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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